编者按:为了适应消费升级需求也好,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也好,天猫新出规则《天猫2017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于2017年9月11日首次生效。这分明就是说,还没申请注册35类商标的店家们抓紧申请注册。无论是生产产品还是提供服务,要想做品牌,商标的预防和保护理应得到重视。
入驻天猫的主要规则:
1.卖场型旗舰店:指以服务类型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
2.服务类型品牌:指开设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需包含3503类似群。
3.店铺内经营品牌:指卖场型店铺内经营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商标类型。
举例:开设苏宁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苏宁品牌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卖场内经营的飞利浦品牌销售电视机,需提供飞利浦品牌的第9类实物类型商标。
4.自荐品牌入驻:指通过“自荐品牌”入驻通道,天猫对符合要求的品牌择优招募。
5.开店主体需为35类服务类型商标的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其中关联公司指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存在资本关联的公司(企业信息官网可核实/出资章程)、集团旗下公司(不限于电子商务公司、销售公司等,需在官网可核实)。
下面是入驻天猫店对商标注册和35类商标的一些截图,足以说明小编并没有在夸大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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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简单来看一看35类商标到底指什么……
第三十五类 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第三十五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在于:
(1)对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
(2)对工商企业的业务活动或者商业职能的管理进行帮助;以及由广告部门为各种商品或服务提供的服务,旨在通过各种传播方式向公众进行广告宣传。
【3501】广告
【3502】工商管理辅助业
【3503】替他人推销
【3504】人事管理辅助业
【3505】商业企业迁移
【3506】办公事务
【3507】财会
【3508】单一服务
【3509】药品、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