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咖啡从欧美火到亚洲,却因商标问题止步中国!
时间:2019-12-26 00:00:00来源:来源:未知

  Blue Bottle(蓝瓶咖啡)这个品牌源自于1683年欧洲第一间咖啡厅的店名,从店名就可以看出创办小“蓝瓶”的James Freeman对品牌的期许:不走寻常路!

  2014年2月,蓝瓶咖啡于东京开幕,从旧金山起家,有“咖啡界 Apple”之称的蓝瓶子正式走向国际,风潮席卷各大媒体和社群网站,旧金山、纽约及东京的店面成了观光客朝圣的景点。

  截至目前,蓝瓶咖啡在美国拥有50多家咖啡馆,并已在亚洲市场的日本和韩国开店。

  然而迄今蓝瓶咖啡还没在中国内地市场开店,蓝瓶咖啡若想要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其中需要首先解决的就是商标一事。

  11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蓝瓶咖啡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

  文书中显示:蓝瓶咖啡有关商标侵权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2014年,蓝瓶咖啡有限责任公司开始注册自身的商标,迄今为止就已经申请注册了60枚相关商标。

  在其注册的相关“蓝瓶咖啡”商标中,第14448216号35类图形商标是蓝瓶咖啡的一个经典logo图形。

  不过一家来自广州的蓝樽咖啡在2012年时就注册了“BLUE BOTTLE”商标。

  蓝瓶咖啡提出,蓝樽咖啡在完全相同的咖啡馆经营领域抢注并使用众多“BLUE BOTTLE COFFEE”、“蓝瓶图形”等图标,并且在其经营中“擅自使用原告相关的企业名称和原告的创始人姓名、创业故事等,声称其品牌来自美国”,引人误以为其经营与蓝瓶咖啡有关。

  蓝瓶诉讼称:诉争商标‘The Blue Bottle 蓝樽’完全包含了原告主品牌‘BLUE BOTTLE’及其中文翻译’蓝樽’,诉争商标的注册侵犯了原告在先的“BLUE BOTTLE COFFEE”、“蓝瓶咖啡”商号权。

  被告蓝樽咖啡指出:1、“BLUE BOTTLE”与“蓝瓶”之间不具有一一对应关系,一直以来,第三人一直与“蓝樽”搭配使用;2、原告也不享有作品著作权,诉争商标设计简单,并不构成作品。

  另外,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以前,原告在中国大陆使用的商标不具有一定影响力。

这家咖啡从欧美火到亚洲,却因商标问题止步中国!

  最终,法院根据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的规定,驳回原告蓝瓶咖啡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祸不单行的蓝瓶咖啡在去年也遭到重创,蓝瓶咖啡申请注册在第30类的商标在终审也被判无效。

  “蓝瓶咖啡公司所提上诉请求及其理由均缺乏依据,本院对此不予支持。”上述判决书说。

  法院认为:第30类“蓝瓶咖啡”商标易使相关公众将“蓝瓶咖啡”理解为由蓝色瓶子包装的咖啡,进而认为是对指定使用商品外观、包装等特征的直接描述,而不会将其作为商标进行识别,不会将其与商品的提供者相联系。

  据此,第30类“蓝瓶咖啡”被判无效了。

  不过蓝瓶咖啡在第43类“咖啡馆服务”项目的商标已为有效注册商标。

  蓝瓶咖啡如果想要再国内尝试开店,依据现有的商标和商标法来说,蓝瓶咖啡在使用商标上需要注意。在一些由蓝樽咖啡掌握的第35类和43类上,要避免使用“BLUE BOTTLE”的字号。

  因为“BLUE BOTTLE”的英文商标现在还在蓝樽咖啡手中!

  商标注册人享有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专用权包括了使用权、独占去、禁止权、许可使用权、独资权以及转让权等。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商标的注册类目上,他人不得使用该商标以及相近的字符,若使用,很大可能性会被当做侵权来处理!所以,这也是我们多次强调申请商标注册一定要趁早的原因!

  文章来源:惠科金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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