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时间:2018-01-04 00:00:00来源:来源:未知
 一、“商标”与“商号”

  商标是用来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它反映了特定的商品质量、特色或服务,便于人们认牌购买或消费,以防止与他人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及服务上的混淆。
  商号反映了特定的主体身份,表现了经营者的人格性和经营性,其目的是将自己的营业与他人的营业相区别,以避免在各种活动中与其他经营者发生混淆,使公众误认。商号就是企业的名称。
  有的企业商号和商标相同,但是在不同的地方,联想电脑中的“联想”是商标,联想集团中的“联想”就是商号。还有一些企业商标和商号是不同的,商标就是商标,商号就是商号,宝洁就是商号,玉兰油、海飞丝、潘婷就是商标。
  商标与商号都具有区别产品与服务的作用,都是企业的无形财产权利。它们的差别在于,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商号一般只有一个。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商号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数字及其组合。企业商号只能用文字表示。商号主要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法人管理条例调整,而商标是依据商标法来调整。

二、“商标”与“招牌”

  “招牌”在中国汉语大辞典里的解释为:挂在商店门前作为标志的牌子。招牌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一些老招牌远近闻名、经久不衰,如至今驰名中外的全聚德、同仁堂、稻香村、一得阁、瑞蚨祥等。对于企业来讲,招牌本身就是赖以经营的宝贵无形资产。随着经济的发展,当今社会招牌的范围有所扩及,如企业建筑物外观、灯箱、霓虹灯都是招牌的表现形式,而企业往往可以借助招牌这一表现形式达到广告宣传的作用。
  招牌的内容一般会由企业的名称、商号、商标、企业独有的广告用语等直接表明该企业特点的词语加以美学设计组合而成,它有时直接由企业的名称、商号、商标等单独构成,而有时也会把它们组合在一起使用。

三、“品牌”与“商标”

  “品牌”与“商标”是极易混淆的一对概念。有些企业错误地认为,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后就成了品牌。事实上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有时两个概念可等同替代,而有时却不能混淆使用。品牌是市场概念,它强调企业(经营者)与顾客之间关系的建立、维系与发展。商标是法律概念,它强调对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我国商标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分,“品牌”可以是注册商标,也可以是未注册商标。另外,品牌与商标是可以转化的,如品牌经注册获得专用权就转化成商标,也就具有了法律意义。正是借助商标的法律作用,才使得品牌所产生的超过产品本身价值以外的利益得到保护。

四、商标与商品装璜

  商品装璜是指商品包装上的装饰。
  商标与商品装璜存在以下区别:
  第一, 图案设计上的稳定性要求不同。商标是专用的,具有排他性,经核准注册后应保持其稳定性。商品装璜则不是专用的,亦无需经过注册,可根据情况随时改变。
  第二, 使用的目的不同。商标的使用目的主要是区分不同的商事主体所生产经营的同类商品。商品装璜的使用目的主要在于说明商品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美化商品,刺激消费者的需求欲望。
  第三, 与商品内容的关系不同。商标绝不能与商品的内容相同;商品装璜则往往与商品内容一致。
  第四, 构图的思路不同。商标图样着重于显著性;商品装璜应着力渲染、夸张、美化商品。
 
五、商标与原产地标记

  原产地标记是直接表示产品出处的标志,用来表示商品是特定的国家、地区、地方或场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的。

六、商标与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富于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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